法律规定收养人的条件:

无子女,但领养孤) l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华侨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也可不受此限制;或者虽有一名子女,但该名子女患有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将来无法尽赡养义务的,也可领养一名健康的小孩。

02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03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04

夫妻双方的年龄不小于三十周岁,但领养孤) L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领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但领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此限制。

05

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照顾被领养人的生活并可负担其相应的经济开支等。但领养成年人除外。

06

有正当的领养目的,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国家法律及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如果是为了玩弄女性或长期姘居而领养异性子女,就不能允许。

07

领养人只能领养一名子女。 但领养孤儿或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08

可以领养小孩的地方:

孤儿院、儿童福利院或是儿童救护站可以领养孩子。

09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领养以上就是18岁少年收养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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