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强迫他人出具借条、收条的行为,应当根据案情综合判断,情节严重的,涉嫌敲诈勒索罪。在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可能为了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使用胁迫手段,如果债务人在权利范围内行使债权,其手段行为本身也没有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则应认为没有造成对方财产上的损害,不宜认定为犯罪。但是如果胁迫手段获取的财物明显超出债权范围的,可能成立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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