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鹏友法律咨询|版权所有

发表评论

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评论信息
picture loss